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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资企业,另一方面民营资金投资的古玩市场开始逐渐取代了国有独资的古玩市场。三是,古玩经销商经营理念的变化。大量资本的握有者半路出家转向古玩经营,薄利多销、基金运作、境外团购、专线外购等经营方式对旧有的古玩经营理念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四是,古玩艺术品购买群体的变化,从最初以行内人购买为主的格局,演变出了两个新兴消费群体:一是大众消费,粗略归纳含括:装修需求、广告效应需求、显示身份需求、送礼需求等等。二是投资消费,甚至包含洗钱等违法投资需求在内。
五是,古玩经销商的进货渠道出现了传统的古玩经营进货方式逐渐让位于参加拍卖进货和出境进货等新的进货渠道。六是,出现文物公司向古玩店回归趋向。七是,专业的文物鉴定群体受到来自古玩经销商鉴定群体的挑战。八是,古玩市场的经营从原来的店堂式(以北京古玩城为主)、地摊式(以潘家园旧货市场为主)两种经营模式格局向店堂式、地摊式、宾馆式三种经营模式格局发展。九是,专题古玩市场异军突起,如家具市场、书画市场,中国台湾古玩城等。
没有让人信服的裁决机制
商报:几年前您在接受采访时还说过不赞成对古玩市场进行打假。现在您仍然坚持这个观点吗?
宋建文:分析打假先要分析古玩市场的销售行为,最不能容忍的我看只有两种:“看假说真”和“看不准说真”。这两种情况,不仅有形市场时有发生,拍卖企业中也常有显现。而后者利用国际惯例不承担责任的弄虚作假,更具有隐蔽性。这两种行为我看应该旗帜鲜明地高喊打假。而对于“看假说看不准”,我认为倒是能够容忍。这似乎就是历代贩假者能够得以流行的最低的道德准线。但是,一旦超越了底线就演变为遭到谴责的对象。
至于由于自己看错了而说成是真的,人家找来就应该赶快给人退货,如果自己仍然认为是真的,那就应该尽快主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可惜,现在还没有一种能够让人信服的真伪裁决机制。
目前古玩从业人员的构成大致有四类。第一,世家。第二,退休休闲的。第三,半路出家的。比如,有了钱,从别的行业转入古玩的。第四,在各地收东西,为拍卖会送东西,专门跑拍卖行的人。这批人没有实体的店铺,游离了市场。但他们几乎都与拍卖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刺激古玩经营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的健康运转。
我认为,对于市场打假,括而简之,就是三句话:第一句,不能笼统地喊打假。第二句,不能笼统地拒绝打假。第三句,也不能不喊打假。
港台和欧美古玩商会吆喝
商报:随着传统古玩业的开放,我们看到中国台湾和香港的古玩店扎堆落户,在您看来,内地和港台及欧美古玩商的不同点在哪?
宋建文:在旁人看来,最明显的莫过于他们店铺陈设的风格不同。常常是硕大的店面,只点缀性地陈设几件精品,品位与档次立现。内地的商铺,往往架子上琳琅满目,店主似乎想把所有的藏品展示给过往客人。
在我看来,这里面反映出的是信用制度。港台及欧美的古玩商具有相对健全的信用,货品相对真实,少假货。他们往往会花力气探究如何摆设经典藏品,如何宣传重点货品,如何包装店面,如何推广自己的品牌,如何能卖出一个好价钱。您买好了,下次再来找我,或者推荐给您的朋友。内地的情况则要复杂,制作与销售的各个环节中作假手段都极为发达,堪称历史新高。
与港台及欧美古玩商对比,内地古玩业法律制度和信用环境的建立是当务之急的问题。要做到有效地对古玩市场进行制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古玩市场的管理与市场情况要统一,法律条文与市场实际须一致;二是文物立法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文物鉴定要立法,文物鉴定要有相关责任机制;三是文物执法力度要加大,如对拍卖公司的监督,一定要坚持拍卖公司的中介立场,解除拍卖公司与文物商店的利益关系。(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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